為什麼馬來西亞人設立信託以及最佳設立地點


财富、传承与保护

根据麦肯锡(McKinsey)的分析,2023年至2030年间,亚太地区个人金融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的超高净值(UHNW)家庭以及个人金融资产在1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之间的净值较高(HNW)家庭,预计将进行总计5.8万亿美元的跨代财富转移。UHNW 家庭预计将占总财富转移的 60% 左右。

萊坊(Knight Frank)的 2025 年财富报告显示,马来西亚个人金融资产超过 1000 万美元的高净值人士数量为 7490 人,仅次于印度尼西亚、泰国和新加坡。

有效的继承规划对于保护财富和确保资产在代际间顺利过渡至关重要。遗产规划不仅仅是安排财务,更是为了保障家庭的未来,确保持续繁荣,并将价值观与财富一同传承下去。

对于希望掌控资本使用或保护资本以供后代使用的富裕个人而言,在最初就灌输一些价值观或目标至关重要。信托是遗产规划中最强大的工具之一。

信托可以为投资专业人士和后代提供许多保障。受托人必须确保资产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使用,并始终以受益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通过私人信托公司 (PTC) 作为单一信托或相关信托群体的受托人,可以进一步加强这些保护措施。家庭成员可以参与 PTC 的管理,从而参与 PTC 作为受托人需要做出的决策,包括与受托人拥有的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相关的决策。

在本指南中,我们将探讨马来西亚人设立信托的原因以及最佳的设立地点。

 

马来西亚人使用信托的关键原因

  1. 无需遗嘱认证的遗产规划
    遗嘱认证程序可能导致长时间的延误、高昂的管理费用和税收负担。最佳替代方案是在生前设立信托。信托提供保密、高效的财富转移,无需法院介入或依赖遗嘱。
  1. 资产保护
    如果资产转移到信托,它们将不再属于委托人的遗产,并免受未来债权人、诉讼或离婚协议的影响。这对财务风险较高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尤其有益。
  1. 业务连续性
    将家族企业股份放在信托中,可以避免家族企业在创始人去世后面对不必要的清算,并确保即使在继承人缺乏经验或意见不一致的情況下,也能保持稳定的管理。
  1. 税收效率和未来保障
    雖然馬來西亞目前不徵收遺產稅或資本利得稅,但將資產放入信託可以保護它們免受未來變化影響。离岸信托可以带来显著的全球税收效率。
  1. 照顧弱勢受益人
    信托是其中一种有用工具,为无法管理自己事务的人(如婴幼儿、老年人、病人或残疾人)提供独立支持。
  1. 保密
    遗嘱的证明是一个公开程序。唯一其他合法的转让形式是通过信托,信托具有保密性,可确保财富和家庭事务的机密性。

 

马来西亚人设立信托的地方

信托的居住地通常由其受托人的居民身份决定。信托的征税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税收状况以及信托本身的税收状况。

离岸信托不仅可以提供部分税收优惠,还能为受托人于投资方面提供累积潜在免税资本收益和收入的机会。离岸信托可以提供某些税收保护,但也可以提供累积潜在免税资本收益和收入的机会,供受托人进行再投资。与国内信托相比,离岸信托还有其他非税收优势,包括资产保护、继承规划和更高的保密性。

  1. 新加坡——最受欢迎的选择

新加坡是马来西亚家庭的首选信托管辖区,因为它提供:

  • 政治和经济稳定。
  • 强大且熟悉的普通法法律体系。
  • 现代信托立法,包括允许委托人保留投资权力。
  • 可接触领先的国际信托公司和银行。
  • 距离近,管理方便。
  • 能够持有马来西亚和全球资产(通过控股结构)。
  1. 纳闽——境内合法性,境外优势

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IBFC)是马来西亚国内离岸金融中心——正受到马来西亚高净值人士的青睐,因为它提供:

  • 受普通法管辖的信托,如果遵守伊斯兰教法,则可以伊斯兰方式运作。
  • 马来西亚居民可将国际资产置于纳闽信托中。马来西亚房地产需经监管机构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批准。
  • 纳闽特殊信托 (LST) 可用于持有纳闽控股公司的股份,而控股公司又可以拥有资产。这使受托人的保管职责与公司管理职责分离开来,公司管理职责仅由董事承担。LST 可用于继承规划、商业目的和婚姻财产分割。
  • 税率为经审计净利润的 3%。纳闽信托向受益人分配的收益免税。
  • 比马来西亚国内结构更强的隐私保护。
  1. 国际选择——香港、根西岛和直布罗陀

信托的居住地通常由其受托人的居民身份决定。对于拥有全球投资和跨司法管辖区资产客户而言,国际财富结构需要仔细的法律规划,包括在国际金融中心使用离岸信托:

  • 2013 年香港信托制度中的《信托法(修订)条例》进行了全面现代化改革,并引入了新条款,2013 年《信托法(修订)条例》对香港的信托制度进行了全面现代化改革,引入了新条款,以加强对受益人的保护,并赋予委托人在投资或资产管理职能方面保留权力。进一步的改革提供了对外国继承法的法定保护(例如强制继承规则),并废除了之前关于永久性和过度积累收入的规定,以鼓励委托人设立永久信托。
  • 根西島在信託最佳實踐發展方面處於領先地位,是首批引入信託公司進行監管的司法管轄區之一。如果所有受益人均居住在根西島境外,則信託將免徵根西島對根西島境外收入徵收的所得稅以及對根西島境內銀行存款利息徵收的所得稅。因此,受托人可以从在根西岛设立的信托基金中进行分配,无需预扣或扣除根西岛所得税。根西岛不征收遗产税、财富税、赠与税或资本利得税。根西岛信托提供法定保护,免受外国继承法(如强制继承规则)的影响。
  • 直布罗陀以其健全的监管框架和有吸引力的税收环境而著称,是寻求保护和增长财富的个人和公司的首选目的地。有非居民受益人的直布罗陀信托无需在直布罗陀缴税,其所有非直布罗陀来源的收入均可在直布罗陀免税累积。资产保护信托已获得法定认可和保护,《2015 年信托(国际私法)法案》引入了「防火墙」立法,限制外国法律和判决的适用,特别是强制继承权方面。

 

新加坡信托如何与伊斯兰教法相容?

由于伊斯兰继承框架Faraid规定了继承人的固定比例,因此马来西亚穆斯林在设立信托时面临着额外的复杂性。信托可提供以下关键优势:

  • 不可撤销的生前信托(inter vivos)——在生前转移所有权以避免遗产认证和法拉伊德分配。
  • 保险相连信托——可能在伊斯兰原则下被视为特殊情况。
  • 非马来西亚资产信托——可能更不易受到当地法律挑战。

風險

  • 可撤銷信託可能被視為遺產規劃漏洞,並可能遭到质疑。
  • 馬來西亞法院可能對馬來西亞居民個人及資產行使管轄權。
  • 繼承人可對規避法拉伊德分配的信託提出质疑。

最佳實踐:

  • 聘請熟悉馬來西亞伊斯蘭教法及新加坡信託法的跨境法律專家。
  • 考慮採用符合伊斯蘭教法的信託結構,以促進宗教和諧及法律韌性。

 

提前规划,精心设计

马来西亚高净值个人利用信托来控制、保护和传承财富,并根据宗教、法律和全球现实。无论是用于全球资产的新加坡信托、用于税收中立的纳闽基金会,还是用于跨国规划的结构(香港、根西岛或直布罗陀),合适的架构将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

硕富麟提供跨境遗产规划咨询,平衡法律、税务和治理方面的考虑,以符合各种法律框架,确保继承策略将纠纷降至最低,同时确保后代的财务稳定。

我们的专业知识涵盖构建信托、私人投资公司和家族控股结构,以促进跨境财富的无缝转移。对于家族企业,我们还提供量身定制的继承策略,以促进过渡并确保业务连续性。

有效的继承规划对于保存财富和确保资产在代际间顺利转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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