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税务局(IRD)通常会在企业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后,向提出离岸利润申索的香港有限公司发出查询函,以通知相关企业其税务状况已被选定进行正式审查。
尽管部分查询属于随机抽查,但大多数个案均基于企业风险评估而被选中。税务局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及支持文件,以了解企业的运营模式,以及利润实际产生的地点。
收到查询函可能会令企业感到担忧,但如果能够妥善应对相关查询,将有助于确保税务合规,并维护企业的稳健运营。
香港离岸利润申索
香港企业税制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利得税。因此,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的利润,可获100%香港利得税豁免。
然而,这项豁免并不会自动适用于企业利润。企业须在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三个月内提出“离岸利润申索”。即使逾期,企业仍可于相关课税年度结束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但税务局可能会就迟交申索施加罚款。
利润来源的认定始终属于事实认定问题,并须根据具体交易性质进行分析。因此,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并保存充分的支持文件,以证明其申索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