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扩大非沙特公民房地产所有权范围


沙特政府批准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法律,规范非沙特公民的房地产所有权,该法律已于7月25日刊登在官方公报上。《非沙特公民房地产所有权法》将于颁布后180天生效,预计2026年1月实施。

该法废止了2000年颁布的《非沙特公民房地产所有权与投资法》,建立系统化框架允许非沙特个人及实体(无论居民或非居民)在王国境内指定区域内拥有或获取房地产权益。

此项改革与沙特《2030愿景》目标高度契合,旨在吸引外资、扩大房地产市场

并推动城市发展,同时保留必要的监管保障措施。

新框架中“非沙特人士”定义广泛,涵盖所有无沙特国籍者及外国法人实体。内阁保留灵活扩展该定义的权限,以确保各类外国投资者均能纳入适用范围。

内阁将协同房地产总局等机构,划定允许非沙特人士购置房产或产权的特定区域。这些区域预计涵盖利雅得 (Riyadh)、吉达 (Jedda) 等高需求城市,但不包括麦加 (Makkah)、麦地那(Madinah)等敏感城市及地区。在获批区域之外,原则上不允许外国产权。

根据新法,外国投资者可获得多种房地产权利,包括完全所有权,以及长期租赁权、用益物权、地役权等权利。内阁可设定监管条件与限制。

外国居民可在指定区域内拥有房产,并可在非指定区域内购买一套自用住宅。外国企业实体——包括上市及非上市外资公司、持牌投资基金及特殊目的载体——在遵守沙特资本市场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可购置业务运营所需房产及员工住房。

非沙特公民购买房产或获取相关权益须向主管机构登记,并在国家房地产登记处备案方具法律效力。新法同时授权房地产总局对非沙特人处置房产征收转让费,最高不超过房产价值的5%。

企业及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即将颁布的实施细则,该细则将在法律公布后180天内出台,具体规定登记程序、收费机制、许可区域边界及各类产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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